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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音之始應為“候人猗”–文史–中國作找九宮格空間家網
- admin
- 03/1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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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氏年齡·音初》記錄四方音樂之始,此中關于南音稱:“禹行功,見涂山之女,禹未之遇而巡省南土。涂山氏之女乃令其妾候禹于涂山之陽,女乃作歌,歌曰:‘候人兮猗。’實始作為南音。”據此,“候人兮猗”也就被視為南音之始,并在后世文獻中被普遍接收。如劉勰《文心雕龍·樂府》稱:“至于涂山歌于‘候人’,始為南音。”沈約《宋書·樂志》:“禹省南土,涂山之女私密空間令其妾候禹于涂山之陽,女乃作哥,始為南音。”均是對《呂氏年齡》記錄的延續。 不外,“候人兮猗”四字在分歧文獻記錄中還存在文字上的差別。清代畢沅校《呂氏年齡》時已指出:“《選》注無‘兮’字。”俞樾稱:“《文選·吳都賦》注引此文無‘兮’字。”(《諸子平議》卷二二)二家所共享空間指,均據《文選》左思《吳都賦》“登東歌操南音”劉逵注引《呂氏年齡》:“女乃作歌曰:‘候人猗。’”又japan(日本)學者松皋圓引鹽田屯稱:“《南都賦》善注引作‘候人猗兮’。”(《畢校呂覽補正》卷六)則據《文選》張衡《南都賦》“坐南歌兮起鄭舞”李善注引《呂氏年齡》:“女乃作歌曰:‘候人猗兮。’”便是說,《文選》同時節錄《吳都賦》和《南都賦》,二賦注釋固然同引《呂氏年齡》,但一則引作“候人猗”,一則引作“候人猗兮”。相較于《呂氏年齡》通行版本中所記錄的“候人兮猗”,前者無“兮”字,后者則倒“兮猗”為“猗兮”。此外,在畢沅、俞樾、鹽田屯等追蹤關心到的《文選》中晉、唐人注征引《呂氏年齡》所存在的異文外,南宋王應麟在征引《呂氏年齡》時也存有異文,其《詩地輿考》卷一引作“候人兮猗”,《玉海》卷一〇三則引作“候人猗兮”。 總體來說,“候人兮猗”“候人猗”“候人猗兮”三種異文的差別,在于“兮”字的衍文或脫文,“兮”“猗”二字的倒文。至如《北堂書鈔》卷一〇六、《承平御覽》卷一三五引《呂氏年齡》僅稱“女乃作歌曰‘候人’”,將“兮”“猗”二字一并刪往,則屬于類書征引時對實詞的刪省,并非異文形狀。而對于前述三種異文畢竟以何者為是,學術界尚存有爭議。俞樾稱:“《文選·吳都賦》注引此文無‘兮’字,是也。‘猗’即‘兮’字,不妥并用。”(《諸子平議》卷二二)以“兮”字為衍文。松皋圓稱:“鹽田曰:《南都賦》善注引作‘候人猗兮’,宜從之。”(《會議室出租畢校呂覽補正》卷六)許維遹亦稱:“《南都賦》注引作‘候人猗兮’,當從之。”(《呂氏年齡集1對1教學釋》卷六)均以為“兮猗”為倒文。 針對俞樾“兮”字為衍文之說,王利器《呂氏年齡注疏》贊成,蔣維教學喬、楊寬、沈延國、趙善詒合著之《呂氏年齡匯校》則表現否決,稱:“‘猗’‘兮’古非不克不及并用,《晉語》曰‘猗兮違兮’,韋注云:‘猗,嘆也。’……俞氏據《選》注刪‘兮’字,無當也。”陳奇猷亦稱:“前人以二嘆詞連用之例正多,如《詩·淇澳》‘綠竹猗猗’是。俞刪‘兮’字,非。”(《呂氏年齡新校釋》卷六)針對松皋圓倒文之說,蔣維喬等《呂氏年齡匯校》稱“疑松皋圓之說近是”,陳奇猷則表現否決:“‘兮’‘猗’均是嘆詞,且是疊韻,則作‘兮猗’與‘猗兮’無別。松、蔣倒作‘猗兮’,畫蛇添足。”(《呂氏年齡新校釋》卷六) 現實上,“兮”與“猗”二字相通。以傳世文獻而論,孔穎達《尚書公理》于《秦誓》“若有一介臣斷斷猗”稱:“猗者,足句之辭,不為義也。《禮記·年夜學》引此作‘斷斷兮’,‘猗’是‘兮’之類。”王引之總結稱:“猗,兮也。”并追蹤關心到《詩經·魏風·伐檀》“河水清且漣猗”在漢石經中作“河水清且漣兮”的例證。(《經傳釋詞》卷四)傳世文獻中的“兮”字,在已出土的漢代及漢前文獻中,則被寫作“可”(如安年夜簡《詩經》)、“呵”(如馬王堆帛書《老子》)、“旖”(如阜陽漢簡《詩經》)等字。從這一角度來說,既然“候人兮猗”中的“兮”“猗”二字為同字,則確如陳奇猷所言,“兮猗”與“猗兮”并無現實差別,所謂倒文應是后來抄寫經過歷程中所致。 不外,在“候人”兩個虛詞之后連用“兮”“猗”兩個字形分歧而意義雷同的嘆詞,在同時代文獻中也無法獲得佐證。戴偉華已指出:“‘猗’‘兮’兩個語助嘆詞連用在先秦文獻中盡無僅有,楚歌、楚辭中也沒有相似用法。”(《楚辭音樂性體裁特征及其相干題目——從阜陽出土楚辭漢簡說起》)除前述蔣維喬等引《國語·晉語》“猗兮違兮”外,如《初學記》卷一四引后漢秦嘉《述婚詩》:“猗兮容兮,穆矣其言。”也是“猗兮”連用的例子。但“猗兮”置于句首,與“違兮”“容兮”響應,此“猗”當為虛詞而非嘆詞,與“候人兮猗(或猗兮)”置于句末有所分歧。蔣維喬等《呂氏年齡匯校》又稱:“《候人》首句云:‘彼候人兮。’疑此本亦作‘猗候人兮’,‘彼’‘猗’亦聲轉。”即以為“候人兮猗”當倒作“猗候人兮”,但“猗”在“候人兮猗”華夏為嘆詞,“彼”則為唆使代詞,二者也不克不及同等。至于陳奇猷所引《詩經·衛風·淇奧》“綠竹猗猗”,鄭玄注:“猗猗,美盛貌。”知為描述詞,也不克不及同等于“兮猗”。更進一個步驟,如雷拂曉所指出:“先秦傳世典籍里大批存現‘兮’字,而出土的年齡戰國文獻中無一例‘兮’字。”(《先秦傳世典籍“兮”字本貌及形用流變》)亦即在漢代以前的出土文獻中,僅有“可”“呵”“旖”等字而無“兮”字的存在,則當《呂氏年齡》編寫的戰國之時,亦無“兮”字存在,其通行版本中的“兮猗”之“兮”字,即應是衍文無疑。 至于“兮”字致衍的陳跡,胡敕瑞稱:“句中‘兮’字當是注文闌進,原文應作‘候人猗’。”(《試論“兮”與“可”及其相干題目》)但“兮”字未必是注文,更能夠是對“猗”的旁記字。因旁記字闌進註釋而衍,是古書抄寫與校勘經過歷程中罕見的誤例,王念孫《唸書雜志》多舉先秦子書旁記字誤進註釋之例,俞樾《古書疑義舉例》有“以旁記字進註釋例”,皆有闡述,張涌泉亦曾對敦煌寫本中的同類情形停止考據(《敦煌寫本文獻學》)。夷考實在,《呂氏年齡》所記錄者原看成“候人猗”,“猗”在漢代被改寫作“兮”,或本在“猗”旁記“兮”以說明此字,繕寫者誤將作為旁記字的“兮”字錄進註釋,遂變為“候人兮猗”,或作“候人猗兮”。 將“兮”字定為衍文,既有《文選》中《吳都賦》劉逵注引《呂氏年齡》“候人猗”的版本佐證,也有後人對于旁記字闌進註釋而衍的例證,更有出土文獻中漢代以前無“兮”字的文獻根據。總結來說,《呂氏年齡·音初》中記錄的南音之始實為“候人猗”,通行版本中“候人兮猗”的“兮”字為漢代以降將旁記字誤進註釋而形成的衍文。“候人兮猗”在后世的影響雖年夜,但揆諸現實,仍當以作“候人猗”為是。 (作者:翟新明,系湖南年夜學文學院副傳授)
焦海找九宮格濤:行業協會介入壟斷行動的反壟斷法應對
- admin
- 03/1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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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社會中心層主體”,行業協會是當局和運營主體之間的橋梁和紐帶,是完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體例過程中不成或缺的社會組織。行業協會根據《反壟斷法》加大力度行業自律,領導本行業的運營者依法競爭、合規運營,可以有用保護市場競爭次序,進步反壟斷法的實行後果。行業協會經由過程施展自律、辦事、和諧等效能,也可以或許成為當局監管的彌補氣力,特定情形下經法令、律例受權,還會直接實行某些治理公同事務的本能機能。但是,行業協會所具有的會員同業性、互益性等特色,決議了其作為一種自力的社會組織,在尋求行業好處最年夜化的經過歷程中能夠與反壟斷法的價值目的產生沖突。例如,行業協會不難為會員從事限制競爭行動供給方便,或許成為會員之間交通競爭性敏感信息的主要渠道。 我國《反壟斷法》自2008年實行以來,在領導和規范行業協會更好地施展自律本能機能、預防和禁止行業協會介入壟斷行動方面施展了主要感化。不外,跟著我國經濟敏捷成長,運營者的市場行動與競爭方法日趨復雜,行業協會的自律運動也處在不竭變更之中,有些行業協會的反壟斷法認識存在缺乏或許對反壟斷法的懂得存在誤差。《反壟斷法》的相干軌制在面臨行業協會時能夠也浮現出規定不敷細致、領導有所缺乏等題目。為了更好地領導與增進行業協匯合法與有用自律,需求安身行業協會介入壟斷行動的實際表示,發掘行業協會介入壟斷行動的深層緣由,再從規定完美與競爭提倡等方面,提出預防和禁止行業協會介入壟斷行舞蹈場地動的綜合戰略。 一、行業協會介入壟斷行動的實際表示 依據公然材料,自《反壟斷法》2008年實行以來,我國曾經處置了70件擺佈觸及行業協會的壟斷案件,此中行政法律案件50多件①,訴訟案件20件擺佈。②從這些案件來看,以後我國行業協會重要以下列三種方法介入壟斷行動: 第一,行業協會介入壟斷行動以組織會員告竣橫向壟斷協定為重要表示情勢。《反壟斷法》第21條明白制止行業協會組織本行業的運營者從事壟斷協定行動,這恰是實行中行業協會舞蹈教室介入壟斷行動的最重要表示。我國反壟斷法律機構今朝尚未處置過行業協會濫用市場安排位置或許實行其他壟斷行動的案件,觸及行業協會的50多起反壟斷法律案件均為壟斷協定案件,且只要一路案件觸及縱向壟斷協定③,其他案件的涉案行動均為橫向壟斷協定。我國《反壟斷法》第17條規則了五種典範的橫向壟斷協定類型,從涉案頻率看,50多件行政法律案件中,有32件案件(約60%)觸及行業協會組織會員告竣“固定或許變革商品價錢”的壟斷協定,其次是朋分市場協定(約25%),然后是結合抵抗買賣和限制多少數字協定。還有部門案件中,行業協會同時組織會員告竣多個壟斷協定。例如,2021年7月江西省市場監視治理局處置的“豐城市預拌混凝土協會及其會員企業壟斷協定案”,就同時觸及“固定或許變革商品價錢”“限制商品的生孩子多少數字或許發賣多少數字”“朋分發賣市場或許原資料采購市場”“結合抵抗買賣”這四種橫向壟斷協定類型;④2022年9月浙江省市場監視治理局處置的“浙江省平易近用爆破器材行業協會組織會員企業告竣并實行壟斷協定案”,也同時觸及“固定或許變革商品價錢”“限制商品的生孩子多少數字或許發賣多少數字”“結合抵抗買賣”這三類橫向壟斷協定以及“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錢”的縱向壟斷協定。⑤ 第二,行業協會自己也從事運營運動時,便取得了運營者成分,這時其能夠直接作為壟斷行動確當事人而與別人告竣壟斷協定或許實行濫用市場安排位置行動。實行中,行業協會除了作為“行業治理者”組織本行業的運營者告竣壟斷協定外,還能夠以運營者的成分與具有競爭關系的運營者或許買賣絕對人直接告竣壟斷協定。這種情況固然不罕見,但2023年北京市市場監視治理局處置的“北京市圍棋協會組織會員單元告竣并實行壟斷協定案”曾經觸及行業協會的運營者成分。本案觸及五家行業協會:北京市圍棋協會是壟斷協定的組織者,而被組織的會員單元也包含四家行業協會,即北京市豐臺區圍棋協會、北京市東城區棋牌活動協會、北也想一想,畢竟她是她這輩子糾纏不清的人,前世的喜怒哀樂,幾乎可以說是埋在他的手裡了,怎麼可能她要默默地假裝這京市懷柔區圍棋協會、北京市房山區棋牌智力活動協會——這四家行業協會直接被反壟斷法律機構認定為“具有競爭關系的運營者”。此外,當行業協會以運營者的成分在相干市場具有市場安排位置時,也能夠會濫用這種位置。固然今朝反壟斷法律機構尚未處置過行業協會小樹屋涉嫌濫用市場安排位置的案件,但司法實行中已呈現法院認定特定範疇行業協會具有市場安排位置的情況,這重要指“中國音像著作權所有人全體治理協會”在多起案件中,被法院認定在KTV音像作品著作權應用允許市場上具有安排位置,并實行了超高訂價、謝絕買賣或附加分歧理的買賣前提等濫用行共享會議室動。⑥ 第三,部門行業協會還有能夠介入到濫用行政權利消除、限制競爭行動之中。行業協會固然本身不擁有行政權利,但經法令、律例受權后可取得公同事務治理本能機能,進而能夠實行濫用行政權利消除、限制競爭行動。例如,在“廣東省粵超公司訴廣東省足協和珠超公司壟斷案”中,廣東省足協就被指控屬于法令、律例受權的具有治理公同事務本能機能的組織。⑦此外,基于汗青緣由,我國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的關系親密⑧,而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的脫鉤改造還不甚徹底,這也使得部門行業協會能夠會成為濫用行政權利消除、限制競爭行動的幫助者,例如,基于行政機關的請求或許與行政機關一道實行消除、限制競爭行動。這些行動包含但不限于:一是行政機關將行政權柄或許行政事項交由、委托行業協會行使;二是行政機關將已撤消的行政允許等行政事項轉由行業協會實行;三是行政機關請求行業協會制訂行業同一價錢、發布行業自律價錢看法等含有消除、限制競爭內在的事務的文件;四是行業協會能夠與行政機關或許法令、律例受權的具有治理公同事務本能機能的組織以結合發布規則、措施、決議、通知佈告、告訴、看法、會議紀要等情勢,或許其他方法,配合實行消除、限制競爭行動。 二、行業協會介入壟斷行動的重要成因 我國行業協會介入壟斷行動之所以較為廣泛,既有行業協會本身緣由,也有行政體系體例和行業協會所處周遭的狀況的內部緣由。 (一)行業協會總體上合規認識缺乏 我國《反壟斷法》實行十多年來,影響力越來越年夜,年夜多市場主體對反壟斷法較為器重,也自動展開反壟斷合規任務,但仍有良多市場主體對反壟斷法不清楚。較多行業協會介入壟斷行動時,客觀上并不了解本身曾經涉嫌違背了《反壟斷法》,還認為在正常實行行業治理本能機能,甚至以為其行動目標在于保護本行業的競爭次序。在前述50余起行政法律案件中,年夜多行業協會在發布自律看法等決定、告訴時,都冠以“保護市場次序”“防止惡性競爭”“保證成員權益”等名義,并沒有興趣識到是在實行壟斷行動。例如,在2019年7月作出處分決議的“巴林左旗餐飲行業商會壟斷案”中,當事人就是基于“下降會員單元的原資料采購本錢,保證原資料東西的品質平安”的目標而對啤酒、白酒、糧油、肉、調味料等部門餐飲辦事用量較年夜的商品履行“綁縛式投標采購”軌制。⑨再如,在“四川省水泥協會壟斷案”中,當事人以“改變水泥市場價錢下滑、完成行業扭虧”為由組織本行業的水泥企業告竣了壟斷協定。⑩ 正由於缺少對反壟斷法的熟悉和懂得,部門行業協會甚至以公然方法介入壟斷行動。普通情形下,壟斷協定案件確當事人會想法暗藏本身的壟斷行動,從而躲避監管機關的處分,而我國行業協會組織本行業的運營者告竣壟斷協定時卻往往經由過程公然方法停止,甚至事后經由過程媒體公然宣揚報道。這種景象在我國實行中很是廣泛。例如,2023年7月,在第13屆中國car 論壇上,主辦方“中國car 產業協會”聯袂16家車企結合簽訂了《car…
允許:不受拘束與平安:數據找九宮格共享空間跨境活動的中國計劃
- admin
- 03/1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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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在的事務撮要:列國近年來就數據跨境能否以不受拘束活動為準繩、數據跨境管束能否具有合法性等議題存在嚴重不合。我國《數據平安法(草案)》初次提出“數據平安不受拘束活動準繩”,將“數據不受拘束活動”作為基本性準繩,將“數據平安活動”作為限制性準繩,以均衡對外開放和國度平安的雙重目的,為全球數據管理供給了謹慎包涵、激勵一起配合的中國計劃。不外,數據不受拘束活動與數據平安活動的沖突并不會天然消解,其有賴于分歧數據跨境類型下的準繩衡量。在數據出境的場景中,數據“靜”的平安(數據完全性、可用性、保密性)是不受拘束活動的條件,數據“動”的平安(主要數據可控和非主要數據可托)則組成不受拘束活動的硬束縛和軟束縛。在數據調取的場景中,我國可基于“主要數據可控”事由調取境外主要數據,同時亦應依據互惠準繩,為他國調取我國數據供給軌制化渠道。 要害詞:數據跨境;數據平安;數據當地化;數據調取 這是一個數據全球化的時期。從小我隱私到數據應用,從國際商業到國度監控,從數字經濟到收集主權,在瞬息萬變的全球收集管理中,還沒有哪類議題能像數據跨境活動一樣,激起出這般之多的價值不合和軌制沖突。舊規定不夠實用,新次序遠未成型。就此而言,作為數據基礎法之一的《數據平安法(草案)》恰逢當時。面臨數據跨境活動的“風暴之眼”,《數據平安法(草案)》第10條教學場地旗號光鮮地聲名了“數據平安不受拘束跨境活動”的基礎準繩,這是對《收集平安法》第12條“收集信息依法有序不受拘束活動”的嚴重轉變。那么,若何懂得這一準繩?它將若何結構我國將來的數據跨境活動軌制?又將若何影響世界數據管理規定?本文試圖在全球視野和中國實行的雙重佈景下,答覆這些題目。為此,本文第一部門將勾畫數據跨境活動的基礎架構和重要類型,經由過程對國際規定的梳理展示既有爭議;第二部門將深刻分析作為基本準繩的“數據不受拘束活動”和作為限制準繩的“數據平安活動”;最后將采用準繩衡量方式,依據數據跨境活動的分歧類型,測驗考試提出我國數據跨境活動的軌制構思。 一、數據跨境活動:基礎架構與全球實行 自1980交流年經濟一起配合與成長組織《隱私維護和小我數據跨境活動指南》(Guidelines on the Protection of Privacy and Transborder Flows…